《产品质量法》九条二款规定: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产品,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商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及时解决在认证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加强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促进商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已取得质量认证的产品,还可以减少重复检验和评定的费用。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的目的是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国际质量认证合作。
产品质量认证,也被称作为产品认证、合格认证。而产品质量认证又可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以从认证注册公告或从商品及其包装上的认证标志中获得可靠的质量信息,经过比较和挑选,购买到满意的商品。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
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